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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绍兴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调:上限为7464元、月缴存下限为208元

日期:2023-08-10 12:57:47 来源:社保网

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开始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各个城市各不相同,以杭州市为例,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相关部门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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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2023年7月起浙江绍兴公积金基数调整为

绍兴

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208元、上限为7464元。

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0%-24%区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绍兴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规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拟订,经本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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